01本人和员工之间的道德
- 根据公司政策,以使命感忠实地完成分配给员工的任务。
- 熟悉并遵守与工作相关的公司规定和标准。
- 各种报告和文件均以客观事实为依据,不作虚假报告。
- 禁止根据学术背景、性别、宗教、血缘关系和出生地进行拉帮结派或歧视对待。
- 禁止员工之间的不正当请托、金钱交易行为和个人财物收贿受贿行为。
但是,员工之间在社会观念上认可的范围内(生日、祝贺和吊唁等)收受薄礼则除外。
02禁止贿赂、不正当请托
- 不得向客户公司的员工、公职人员提供贿赂。
- 不得向公职人员等提出不正当请托。
03保护知识产权和资产
- 不得利用职务关系获得的信息进行有价证券相关交易。
- 未向公众公开的公司和客户公司相关销售/财务/人事/技术等相关信息均需加密保存和管理。按照公司明文规定和相关流程指南, 未经事先许可或批准的情况下,上述信息绝不向外部公开或泄露给第三方。
- 未经本公司同意,不得使用属于他人知识产权的程序和资料(字体、图像等),不得从事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、复制、分发、 篡改等侵权行为。
04禁止串通/合谋
- 禁止在客户公司投标或其他交易流程中与竞争对手串通。
- 禁止与利害关系人合谋侵害客户利益。
05禁止对合作单位的不道德行为
- 不得从外部利害关系人处收受钱财(包括商品券)、款待(包括餐饮)、提供便利和送礼等。
但是,社会观念上认可的款待、提供便利(人均30,000韩元以下)和送礼(人均50,000韩元以下)则除外。 - 钱财和有价证券不是送礼范畴,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收受。
- 禁止由外部利害关系人提供代理结算或偿还银行卡消费、信用卡还款、贷款等,也不得动产、房产、有价证券、营业权、
或会员权等财产利益。 - 不得与外部利害关系人进行金钱借贷、交易、租赁等经济交易。
- 不得从外部利害关系人处收受抵押品(包括担保)。
06自行申报
如果收到超过上述标准的钱财、款待、便利或礼品,则需在3日内(包括您收到之日)向道德部门申报。